國際公證
公証文書在其他國家地區使用:
國際公証人出具公証文書。按使用公証文件當地的要求,主要分三種程序:
- 海牙認証
國際公証人出具公証文書後由香港高等法院簽發海牙認證。大部份主要國家或地區都加入了《海牙公約》而接受海牙認証,包括美洲、歐洲多國。程序較快捷方便,最快三天可辦妥。
- 領使館加簽認証
國際公証人出具公証文書後由有關國家在香港的領事館加簽認證。要求和程序較複雜。適用於非《海牙公約》的簽署國或地區,主要包括馬來西亞、泰國、阿聯酋等國家。
- 無需加簽
按要求公証文件的機構,只需要國際公証人見証簽名或公証文件。常見的是新加坡,較為接受公証人的認受性而無需加簽。 最快即日辦妥。
翻譯公証文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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